各部门、各子公司: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后勤改革方案》(校政发规[2021]1号)文件精神及资产公司改革发展需要,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冯华东同志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熊金发同志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享受公司副职待遇;
赵基红同志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享受公司副职待遇。
以上同志原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