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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四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资党文[2021]第6号
2021-07-21 17:08:23 来源: 【】 浏览:

各部门、各子公司: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后勤改革方案》(校政发规[2021]1号)文件精神及资产公司改革发展需要,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刘四海同志任湖北文理学院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享受总经理助理待遇),负责中原路校区管理工作,负责孵化器项目部、教育项目部、幼儿园工作;

宋清华同志任致远党支部书记兼工会负责人;

张敏同志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章燕同志任监察审计部部长;

陈宝琳同志任市场管理部部长;

陈伟同志任襄阳宁致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李威同志任襄阳宁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经理;

熊艳同志任学术中心经理;

祁燕同志任幼儿园园长;

张俊凤同志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袁美同志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张萌颖同志任监察审计部副部长;

刘晓嵩同志任财务部副部长;

刘涛同志任市场管理部副部长;

李世海同志任孵化器项目部经理(中层副职);

张红兵同志任教育项目部经理(中层副职);

翟坤同志任印务项目部经理(中层副职)。

以上同志原职务自然免去。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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