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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的意见 资政发〔2021〕1号
2021-11-13 10:57:14 来源: 【】 浏览:

      为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湖北文理学院党委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资产经营公司的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湖北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收入管理。

      收入由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机构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二、加强支出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政策,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福利。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差旅费、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严禁借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国内外出差之名变相发放各种补贴或公款旅游。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对各类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四、加强债务管理。

      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加强借出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收回对外及内部各项借款。

      五、加强财务监督。

      监督审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对财务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加强对会计人员调账的管理。会计人员调账,必须要有依据,先由会计写出调账情况说明,再由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加强与银行的定期对账工作,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严禁公款存入私人银行账户、私人支付宝账户、私人微信账户。

      加强各类票据管理。使用票据来源必须合法、内容真实、使用规范。公司入账票据要真实合法,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财务纪律的票据,财务人员必须拒绝支付。

      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财务信息应按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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