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资产公司2018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根据《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方案》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活力,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热心服务、规范管理、善于经营、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集团公司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六)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七)民主集中、依法办事。
三、换届范围及方式
本次换届范围为全体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在个人报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以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中层干部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化知识。
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为人正派、忠诚老实,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协同合作精神。
5、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淡泊名利,为民服务,群众公认。
(二)任职资格
1、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继续担任中层正、副职干部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能任满半个任期(1年)以上。
2、提拔担任中层正、副职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具有2年以上工龄。
(2)从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在下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3)提任中层正职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提任中层正、副职的,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2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中层干部,应当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度高,并且在关键时刻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经受住考验,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五、工作程序
中层干部换届分为中层正职换届和中层副职换届,中层正、副职岗位人选均采取组织选拔方式,同时进行。
1、公布岗位:集团公司公布中层正、副职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2、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人选填写中层正、副职干部换届个人报名表,选择岗位,意向不超过2个,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个人报名情况仅供党委讨论决定时参考。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集团公司党委审定。
4、民主推荐:包括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会议推荐参加人员为集团公司现任中层以上干部和职工代表。会议推荐前,报名竞聘中层正职人员进行述职演讲(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现岗位工作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
5、确定考察对象:综合个人意愿、民主推荐等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平时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召开集团公司党委会确定考察对象,并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研究决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7、公示:对拟任人选予以公示。
8、任职:发文公布任免结果。
六、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换届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有关政策和规定
1、集团公司中层干部每个任期为2年。
2、实行中层干部职务任期制,加大干部轮岗力度。中层正、副职干部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三个任期(或6年)的,一般不再担任同一职务。
3、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半个任期(1年)的中层干部不再继续留任;不能任满一个任期(2年)的中层干部,经本人申请,党委批准,可以退出领导岗位。
4、因年龄等原因退出中层干部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相应工作,享受原职级待遇。
5、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部门担任同级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6、无特殊原因未参加本次换届工作的干部,视为自动放弃原有职级。
八、时间安排
换届工作时间从2018年7月开始,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