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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资产经营公司2021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资政发〔2021〕3号
2021-12-23 09:20:10 来源: 【】 浏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究,现将公司2021年度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1年公司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2.处级干部考核由学校组织部组织实施。

     3.公司审批编制内劳务派遣人员。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2021年度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如下:

     组 长:周可卫、储杰

     副组长:孟晓锋、赵基红

     成 员:冯华东、熊金发、刘四海

     副组长负责本次考核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组织实施,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会同监审部、财务部共同负责具体落实。

     三、考核分组情况

     第一考核小组:办公室、学术中心、印务项目部,组长:赵基红

     第二考核小组:财务部、监审部,组长:熊金发

     第三考核小组:市场管理部、宁致公司、宁致规划公司,组长:冯华东

     第四考核小组:孵化器项目部,组长:刘四海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应坚持客观选拔、业绩导向、兼顾公平原则,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8%左右,优秀人数原则上按四舍五入的方法核定,优秀指标公司打通使用,其中:在编人员优秀指数4人,派遣人员3人。各小组派遣人员优秀评选同一部门限评1人。

     五、考核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考核小组负责本组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按照领导评价、部门负责人评价及同事评价(服务对象)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采取小组测评(C票)、部门负责人测评(B票)及集团公司领导测评(A票)方式进行。其中:领导测评、部门负责人测评及同事测评权重分别占30%、30%、40%。

     1.自我总结,填写表格(12月26日前)。

    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A4)。

     2.民主测评(12月29日前)

     各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登记表及考核测评票(C票)报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其中:

    (1)在编人员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考核小组组长填写《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并签名,考核优秀等次暂不填写,待考核结果确定后统一评定。

    (2)派遣人员填写《资产经营公司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单位主管领导评语》并签名,考核小组组长填写《考核工作小组意见》并签名。

    (3)部门负责人民主测评填写测评B票,和部门测评C票一并交。

     3.公司领导对全体员工进行测评。(12月30日上午)

     4.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并统计测评票,综合计算得分,并初步审查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项,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议(12月30日下午)。

     5.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结合单位优秀比例及职工工作实绩综合评定被考核人建议考核等次,在单位内公示(12月31日)。

     6.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考核单位评定意见,将《考核等次备案表》及《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学校(1月6日前)。

     六、考核结果运用

     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岗位调整、工资调整、聘用管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优秀的个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按学校及公司政策兑现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公司党总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终减额发放绩效工资。同时考核不合格的在编职工进行转岗或按学校相关程序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派遣人员公司有权退回派遣单位。

     七、特殊情形的处理

     1.凡按照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以及在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当年晋升岗位、行政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现聘任岗位参加考核,在确定等次时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各单位要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规定,考核中应实事求是,严禁人情票、拉票、串票,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因考核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考核结果严重失实者,撤销相关人员的考核结果,同时追究该考核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九、附属幼儿园及公司其他用工可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备案。

     附表:1、《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

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21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

等级


受聘现岗位

时间


岗位职责


 

 

 

 

 

 



 

 

 

 

签名:

主管领导

评语和

考核等次

建议

 

 

 

签名:

单位考核

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签名:

考核单位

负责人集体研究等次

确定

 

 

 

盖章或签名:

本人签字

 

 

 

签名: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

考核情况

说明

 

 

 

盖章或签名:

 

 

    附件2: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21年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派遣单位


派遣岗位



受聘现岗位


岗位职责


 

 

 

 

 

 


 

 

 

 

 

签名:

单位主管

领导评语

 

 

 

 

 

签名:

考核工作

小组意见

 

 

 

 

签名:

考核单位

负责人集体研究等次

 

 

 

 

盖章或签名:

本人签字

 

 

 

签名: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

考核情况

 

 

 

盖章或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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