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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资党文【2019】2号)
2019-01-07 14:24:42 来源: 【】 浏览:

 

为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后勤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目标管理,客观评价部门工作实绩,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全面达成集团公司各项经营服务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子公司及经营服务机构,根据工作性质,分为两类:

(一)服务保障部门:综合办公室、监察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财务公司、市场管理部、饮食服务中心。

(二)经营服务部门:襄阳宁致后勤管理有限公司、襄阳襄大同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襄阳襄大同育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襄阳襄大同科孵化器有限公司、襄阳襄大同利印务有限公司、学术交流中心。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与服务评价相结合原则。

考核依据

(一)集团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部门工作职责;

(二)集团公司每月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三)集团公司日常工作落实检查情况(含考勤、督查、违纪记录等)。

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如下:

组 长:周可卫、储杰

副组长:王炜、赵基红、熊金发

成 员:邹昕炜、王吟佳、冯华东、孟晓锋

副组长负责本次考核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张敏、宋清华、章燕、亢祖合。

五、考核内容及办法

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经济目标考核及一票否决项目考核等,由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监审部共同组织实施。

(一)日常考核(30分)

1.按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对照各部门重点工作清单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无故未完成一项工作扣2分。

2.日常督查督办、检查考核等情况。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检查落实、督查督办情况,无故未完成一项工作扣2分;受到集团公司内通报1人次扣1分,部门受到集团公司内通报一次扣2分,受到学校通报加倍扣除。

3.纪律检查情况。受到违纪通报1人次扣1分,部门受到集团公司内通报一次扣2分,受到学校通报加倍扣除。

4.其他考核情况。其他应纳入日常考核工作的内容,视情况处理。

(二)年终考核(70分)

1.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30分)。年终对照目标责任书对各部门逐项考核,综合评分。

2.工作评价(40分)。包含集团公司领导评价、部门相互评价、服务满意度测评。领导评价即集团公司领导以无记名投票方式(A票)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进行评价。部门相互评价即各部门负责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B票)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进行评价。服务满意度测评即服务对象对服务部门工作满意度评价(C票),服务对象根据单位工作性质确定。

领导评价占40%,部门相互评价及服务满意度测评各占30%。

3.经济目标考核。财务部·财务公司年终对各部门进行财务核算,经监察审计部审定认可,完成经济目标任务视为合格,不计分,未完成经济目标任务参照一票否决项目执行。

(三)一票否决项目

1.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一票否决”情况,取消该部门当年评优资格。

2.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未完成经济目标任务,取消该部门当年评优资格。

(四)其他

1.凡部门获得行业或协会奖项每项加2分,获得校级、市级奖项加3分,获省级以上奖项每项加5分。

2.部门工作突出,有亮点、有特色,由部门申报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考核组织方审定,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可视情况予以加分。

六、考核程序

(一)部门自评。年终各部门对照目标责任书,逐项进行自评,提交自评报告。

(二)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和一票否决指标的评价。

(三)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考核结果。

(四)公示反馈。公示考核结果,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

(五)兑现奖惩。

七、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基本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四个等级,优秀单位指数不得超过考核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考核运用

1.设立优秀单位奖。优秀单位根据考核得分打通排序,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指数依据当年考核情况确定,优秀单位奖励视当年单位经营状况由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另行研究确定。

2.作为年终效益工资发放的依据。服务保障部门考核在合格及以上,正常发放效益工资。经营服务部门考核在合格及以上且完成经济目标任务,正常发放效益工资;考核在基本合格及以下或未完成经济目标任务,视情况减额发放效益工资;考核在合格及以上且超额完成经济目标任务,效益工资由部门提出二次分配方案,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3.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由集团公司党委安排对其进行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将对其进行工作调整。

4.作为部门岗位编制管理的依据。若经营单位连续两年未完成经济目标任务或部门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单位内部须进行减岗裁员。

5.集团公司根据当年工作情况可设立突出贡献奖、优秀单项奖、专项工作奖等,由集团公司另行研究确定。

经费来源

所有经费从集团公司经营收入中列支,计入各部门运营成本。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后勤集团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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