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后勤人事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求的企业化薪酬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后勤改革方案》及《湖北文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文件精神,现结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勤集团(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绩效分配制度为基础,坚持立足岗位、体现差距、兼顾公平,有效保障职工基本利益,建立统一调控、分类管理的薪酬分配体系,有效发挥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
二、分配原则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的分配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管理、绩效考核原则,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薪、按劳取酬原则。
三、薪酬结构
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奖励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组成,其中学校正式在编职工的基本工资、奖励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发放。公司聘用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结构,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1.基本工资
由学校根据个人学历、工龄、职称、职级等核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改革性补贴、各类津贴补贴等。
2.奖励性补贴
学校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核定的各类奖励性补贴,具体项目和奖励、补贴标准等由学校按相关文件执行。
3.基础性绩效工资
学校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人员类别、岗位类别、个人职级等核定的相应绩效工资标准。
4.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岗位要求,结合公司全年经营效益状况确定,包括:业绩津贴、效益工资。
(1)业绩津贴等于岗位分乘以岗位分值,用于公司对部门及个人履职情况的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核发相应业绩津贴,岗位分值在学校核算总量内视公司财力确定,各类人员的岗位分标准如下表。
岗位类别 |
职级 |
岗位名称 |
岗位分 |
备注 |
管理岗 |
6 |
公司主要负责人 |
330 |
党委书记、总经理 |
5 |
公司分管工作负责人 |
270 |
副总经理 |
4 |
公司助理 |
250 |
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
3 |
公司中层正职 |
220 |
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经理 |
2 |
公司中层副职 |
170 |
部门副职、子公司副经理、超市店长、安全专员等 |
1 |
管理员 |
130 |
项目经理、行政专员、行政助理、管理员等 |
专业技 术岗 |
4 |
高级岗 |
320 |
取得本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
3 |
副高岗 |
240 |
2 |
中级岗/主管会计 |
190 |
1 |
初级岗 |
130 |
工勤技能岗 |
5 |
技能岗(二) |
160 |
取得工勤技术等级技师资格证且从事本工种技术工岗位工作 |
4 |
技能岗(一) |
150 |
从事水电工、维修工、厨师等技术工岗位 |
3 |
普工岗(三) |
140 |
工龄满25年或取得工勤技术等级技师资格证 |
2 |
普工岗(二) |
130 |
工龄满15年或取得工勤技术等级高级工资格证 |
1 |
普工岗(一) |
125 |
从事门值、保洁、收银等普工岗位 |
(2)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用于公司年终对各部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效益状况考核,视年终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公司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公司效益情况浮动,公司未完成学校年度目标任务及其他情况,参照公司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3)工勤技能岗技术等级证以取得证书为依据,工勤人员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岗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认岗位分,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4)待岗人员待岗期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5.各部门(子公司)人员薪酬及相关费用计入各用工单位运营成本。
四、考勤考核
公司加强和完善内部考勤管理、目标管理、考核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制定考勤及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五、其他规定
1.内退、病退、辞职、离岗职工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公司内部离岗创业职工薪酬按合同执行。
六、依据2018年1月16日《后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专题第2号)文件精神,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原资产经营公司及后勤集团相关分配制度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经“两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办法由公司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湖北文理学院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勤集团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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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后勤集团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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