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和构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勤集团(以下简称公司)薪酬分配体系,发挥薪酬的保障和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聘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员工队伍,规范薪酬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和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于公司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工资结构
按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结构执行。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以岗位实际为依据,兼顾职称职级、岗位职责、学历及工龄等因素确定。具体如下:
岗位类别 |
职级 |
岗位名称 |
基本工资 |
岗位分 |
备注 |
a |
b |
c |
管 理 岗 |
6 |
公司分管工作负责人 |
1600 |
1750 |
1900 |
270 |
副总经理 |
5 |
公司分管工作负责人 |
1450 |
1600 |
1750 |
250 |
总经理助理 |
4 |
公司中层正职 |
1150 |
1250 |
1400 |
220 |
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经理 |
3 |
公司中层副职 |
1000 |
1100 |
1250 |
170 |
部门副职、子公司副经理 |
2 |
管理员 |
850 |
900 |
1000 |
130 |
项目经理、行政专员、行政助理、管理员等 |
1 |
办事员 |
700 |
750 |
850 |
125 |
从事一般管理工种工作 |
专业 技术 岗 |
5 |
高级 |
1650 |
1850 |
2050 |
320 |
取得本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经聘任从事专技岗 |
4 |
副高 |
1300 |
1450 |
1600 |
240 |
3 |
中级 |
1050 |
1150 |
1300 |
190 |
2 |
初级 |
900 |
1000 |
1150 |
140 |
1 |
员级2/会计 |
850 |
900 |
1000 |
130 |
|
员级1/出纳 |
750 |
800 |
900 |
125 |
|
1.本科学历者基本工资按以上标准执行;专科学历者在原基本工资基础上减少50元/月;硕士、博士学历者每月基本工资分别增加50元、100元。
2.初次入职执行相应岗位职级a档薪酬标准;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初次入职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者,执行相应职级a 档标准;同时具备不同岗位类别或职级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3.连续两年考核优秀或连续四年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经公司审批同意基本工资晋升一档。工作满两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相应增加工龄工资:
管理岗1-2级每年基本工资增加30元,3-4级增加50元,5-6级增加80元;专业技术岗1-2级每年基本工资增加30元,3-4级增加50元,5级增加80元。工龄工资增资8年封顶。
4.从事出纳岗位工作满壹年者,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考核、公司审批同意可晋升员级2岗位薪酬标准。
5.同时具备两个以上调资条件的原则上不累加,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二)津贴补贴
公司为聘用员工发放住房、物业及交通补贴,标准如下:
岗位 类别 |
岗位职级 |
住房补贴 |
物业补贴 |
交通补贴 |
小计 |
管 理 岗 |
公司分管工作负责人 |
200 |
240 |
220 |
660 |
公司中层正职 |
170 |
200 |
220 |
590 |
公司中层副职 |
170 |
200 |
220 |
590 |
管理员 |
140 |
200 |
220 |
560 |
办事员 |
140 |
160 |
220 |
520 |
专 业 技 术 岗 |
高级 |
280 |
280 |
220 |
780 |
副高 |
210 |
240 |
220 |
670 |
中级 |
170 |
200 |
220 |
590 |
初级/员级 |
140 |
200 |
220 |
560 |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
1.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工作时间及岗位要求,结合公司全年经营效益状况确定,参照公司在编职工薪酬结构执行,岗位分值视公司财力确定。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在公司核定总量内,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工作表现、业绩大小、岗位责任及公司考核等因素进行二次分配,综合确定发放标准。
三、试用期、实习期管理
1.试用期人员不享受津贴补贴,试用期限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公司可根据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实习生,实习期间每月发放1000-1500元生活补贴,实习期原则上不得低于一个月,录用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实习期原则上至其取得毕业证书当月结束。
3.试用期、实习期结束后,经用工单位提出考核鉴定意见,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岗位编制情况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是否录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或终止用工。
四、其他
1.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易岗易薪。
2.公司其他用工薪酬由子公司根据岗位职责、难易程度自主确定并报公司审批备案,用工工资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
3.子公司可根据部门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4.公司各类用工薪酬及相关费用从各用工单位运营成本列支。
五、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湖北文理学院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勤集团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