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发[2025]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产公司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和规范档案管理,实现资产公司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清晰记录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历程,更好地为各部门、各子公司提供档案查阅便利,提高档案利用价值和工作效率,特制定资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二条 相关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各部门、子公司在一年内形成并办结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对学校、学生、社会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和声像、照片和实物等。(奖杯、奖牌、证书等注明获奖名称、颁奖单位、颁奖时间,单独打印移交清单;录像请转换成高清的MP4格式,每一次活动都要有提名)。
公司已执行完毕的年度各类经营服务类合同、竣工验收的基建工程和已办结付款且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的采购设备等相关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工程类:请示报告、会议纪要、预算报告、招标/询价、结果报告、合同、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变更请示、补充合同。
设备采购类:请示报告、询价、结果报告、合同、验收。
服务类:请示报告、招标/询价、结果报告、合同。
房屋租赁类:招租资料、合同。
以上档案由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后移交办公室存档,并以此作为财务报销依据。
各部门应归档的其他档案材料。
第三章 档案立卷归档流程及时限
第三条 收集整理文件材料、分类、立卷组合。电子档案(如有)应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移交。
第四条 按要求完成整理、目录录入工作后,综合办公室对整理的案卷质量及归档目录进行审核。
第五条 综合办公室审核完全合格后,打印移交档案和目录(目录共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兼职档案管理员和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办公室,一份自存),按要求进行案卷移交。
第六条 按照归档范围整理在一年内形成分散保存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档案收集时间为一年一次,归档时间与学校同步。
第四章 档案管理的要求
第七条 分管负责人指定专人做好此项工作,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完成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子公司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要求做好归档文件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按时移交。
第九条 规定的归档移交时间到期后,综合办公室对各部门、子公司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第十条 须移交综合办公室保存的档案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提供档案装具;各部门、子公司保管的档案,装具材料自行解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