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发[2025]14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财务管理,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预算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所有部门及子公司,包括年度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和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 预算管理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预算涵盖公司所有收入、成本、费用、投资及融资等经济活动。
(二)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资产公司发展战略,基于科学预测和历史数据。
(三)权责对等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负责。
(四)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市场变化和资产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适当调整预算。
(五)监督考核原则:资产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监控与考核,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条 预算编制内容
资产公司预算包括以下内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二)成本预算: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成本、人工成本等。
(三)费用预算: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四)利润预算:综合收入、成本、费用,计算公司预期利润。
第五条 预算编制流程
(一)预算目标制定:由资产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设定年度经营目标。
(二)部门预算申报:各部门根据公司目标和业务需求,提交预算申请。
(三)财务审核:财务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确保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预算调整:如预算超出资产公司总体目标,需进行调整。
(五)高层审批:董事会最终审核通过年度预算。
(六)预算下达:财务部下达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
第六条 预算执行
(一)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
(二)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并出具分析报告。
(三)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与部门考核挂钩。
第七条 预算调整
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调整年度预算:
(一)国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导致预算不能实现。
(二)因公司经营战略变化和调整导致预算改变。
(三)财务预算制定时不可预见性的重大因素导致预算需要调整。
第八条 预算调整流程
(一)相关部门提交预算调整书面申请。
(二)财务部门审核预算调整的合理性。
(三)总经理审批预算调整方案。
(四)预算调整方案报董事会通过。
第九条 预算监督
(一)财务部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责,需定期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三)重大预算执行偏差需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 预算考核
(一)资产公司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二)考核指标包括:预算完成率、成本控制率、利润达成率。
(三)对预算执行良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对超支或严重偏差的部门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
(一)因管理不善导致预算严重超支或未达成目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按资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执行及解释
(一)本办法由资产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