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发[2025]1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规范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资产公司实际,制定此接待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所有部门的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以下简称公务接待)。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活动是指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校友来访等。
第四条 资产公司公务接待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资产公司应严格控制接待费预算规模,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二章 接待原则
第五条 资产公司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对口对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六条 严格公务接待纪律。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禁止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七条 简化接待礼仪。公务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摆放花草。
第八条 严格接待用餐。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酒,不提供香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九条 严格规范校外同城公务活动接待行为。同城公务活动严禁相互吃请。同城公务活动确因工作时间较晚、返程距离过远或者当日需要连续工作、自行用餐有困难的,可安排不超过40 元/人标准的工作简餐。同城工作餐不需要进行事前审批。
第十条 严格控制校内工作用餐行为。校内工作餐执行《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行发〔2019〕1 号)文件相关规定。校内工作餐由资产公司分管领导进行事前审批。
第三章 接待标准
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标准
(一)用餐接待
1.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一次接待用餐,用餐标准控制在早餐人均 50元以内,中餐、晚餐人均 150元以内。不得超标准接待。
2.用餐接待原则上应安排在校内就餐。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用车接待
1.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2.公务接待用车应优先使用资产公司车辆。资产公司负责的公务接待活动,由资产公司办公室协调安排接送车辆。
(三)住宿接待
1.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行安排住宿。资产公司可协助其安排住宿,但不报销应由出差人员承担的住宿费。确因工作需要,需资产公司承担住宿费用的,原则上安排在协议酒店住宿。
2.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住宿费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房间不得额外提供鲜花、香烟、酒水饮料、水果等物品。
第四章 接待审批
第十二条 资产公司实行对口接待制度。来资产公司视察调研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重要会议的嘉宾等重要接待,由资产公司办公室负责。其他公务接待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如活动内容涉及资产公司多个部门,可由资产公司办公室协调。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接待部门根据接待公函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及经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等信息,报资产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书面报批的,可以先口头向资产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公务接待结束后再补办审批单。接待公函有以下 3 种类别:
(一)派出单位公函或介绍信(含各种检查、评审等公文);
(二)公务活动电话记录单;
(三)公务活动邀请函。
第五章 接待经费报销
第十四条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当如实填写《公务接待费报销清单》,由接待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销。报销清单内容应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公务接待报销严格实行一函一事、一事一结。
第十五条 接待费报销应如实提供以下 4 个材料,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的,不得报销。
(一)接待公函;
(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三)公务接待报销清单;
(四)财务票据(原始发票及查验结果、菜单及住宿清单、公务卡刷卡 POS 机凭条)。
第十六条 接待费用报销必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报销。
第十七条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特殊情况需以储蓄卡、信用卡、支付宝、微信、现金方式支付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报资产公司总经理审批,且用现金方式支付时单笔总金额不能超过500元。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资产公司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 资产公司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坚持“谁审批,谁经办,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公务接待的经办人和审批人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资产公司外事接待工作执行《湖北省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4 号)文件相关规定。资产公司商务接待工作执行《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鄂财行发[2015]75 号)文件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原《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勤集团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资政发综〔2018〕3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资产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记录单
2.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活动邀请函
3.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4.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费报销清单
5.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校内工作餐事前审批单
6.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餐报销清单
附件1: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记录单
来电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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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员 |
| 来电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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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电人员 |
| 接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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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内容 | 活动名称: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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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部。
附件2: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活动邀请函
公务活动信息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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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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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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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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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校外人员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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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名单可另附 |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部。
附件3: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来访单位(派出单位)及来访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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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事由及活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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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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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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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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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部。
附件4: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费报销清单
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本表的审批人和经办人对此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来访单位(派出单位)及来访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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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负责人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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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项目 | 时间 | 地点 | 费用 | 校内陪同人员 |
就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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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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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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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工作人员 (人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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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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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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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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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部。
附件5: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校内工作餐事前审批单
活动 信息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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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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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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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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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用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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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部。
附件6: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餐报销清单
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本表的审批人和经办人对此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活动 信息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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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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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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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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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饭(份饭) 经营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价格/份: |
经办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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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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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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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部。校内外工作餐均用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