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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
2025-09-23 14:19:37 来源: 【】 浏览:

资政发[2025]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规范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资产公司实际,制定此接待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所有部门的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以下简称公务接待)。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活动是指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校友来访等。

第四条 资产公司公务接待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资产公司应严格控制接待费预算规模,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二章 接待原则

第五条 资产公司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资产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不得序列情况特殊的,可以先电话通知,但须在公务外出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发公函。

第七条 资产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八条 资产公司各部门应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因邀请接待对象前来开展必要的公务活动,发出的包括活动内容、行程和人员等要素的邀请函,可以视作公函。

第九条 资产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清单应一事一单,不得将多次公务接待合并填入一张接待清单。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

第十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刻意摆放花草;资产公司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资产公司各部门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十一条 严格规范校外同城公务活动借贷行为。同城公务活动严禁相互吃请。同城公务活动确因工作时间较晚、返程距离过远或者当日需要连续工作、自行用餐有困难的,接待单位可安排不超过40元/人标准的工作简餐。同城工作餐不需要进行事前审批。

第十二条 严格控制校内工作用餐行为。校内工作餐执行《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行发[2019]1号)文件相关规定。校内工作餐由资产公司分管领导进行事前审批,不超过40元/人标准。


第三章 接待标准

第十三条 接待住宿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协议酒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交纳住宿费,回公司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四条 接待对象应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需要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交纳伙食费用。

1.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1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超标准接待。

2.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用餐标准控制在早餐人均50元以内,中餐、晚餐人均150元以内。工作餐应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五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对象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交纳交通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收交。接待对象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接待对象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接待对象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接待对象按规定交纳的伙食费、交通费,最终交至资产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处,由财务管理办公室出具收据,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

第四章 接待审批

第十七条 资产公司实行对口接待制度。来资产公司视察调研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重要会议的嘉宾等重要接待,由资产公司办公室负责。其他公务接待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如活动内容涉及资产公司多个部门,可由资产公司办公室协调。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接待部门根据接待公函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及经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等信息,报资产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书面报批的,可以先口头向资产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公务接待结束后再补办审批单。接待公函有以下 2 种类别:

(一)派出单位公函或介绍信(含各种检查、评审等公文);

)公务活动邀请函。

第五章 接待经费报销

第十九条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当如实填写《公务接待费报销清单》,由接待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销。报销清单内容应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公务接待报销严格实行一函一事、一事一结。

第二十条 接待费报销应如实提供以下 4 个材料,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的,不得报销。

(一)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活动邀请函,不得以电话记录代替公函作为报销凭证

(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三)公务接待报销清单;

(四)财务票据(原始发票及查验结果、菜单及住宿清单、公务卡刷卡 POS 机凭条)。

第二十一条 接待费用报销必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报销。

第二十二条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特殊情况需以储蓄卡、信用卡、支付宝、微信、现金方式支付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报资产公司总经理审批,且用现金方式支付时单笔总金额不能超过500元。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四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派出单位和接待对象的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公函或者虚列接待事由和人数;

(二)未按照规定交纳住宿、伙食、交通费用;

(三)接受接待单位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四)在非公务活动中违规接受国内公务接待服务;

(五)其他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接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严格执行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

(二)未按照规定收取接待对象伙食、交通等相关费用;

(三)提供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四)违反接待经费支出管理有关规定;

(五)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六)其他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资产公司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资产公司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坚持“谁审批,谁经办,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公务接待的经办人和审批人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资产公司外事接待工作执行《湖北省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4 号)文件相关规定。资产公司商务接待工作执行《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鄂财行发[2015]75 号)文件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5年9月23日行。原《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资政发〔2025〕17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资产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活动邀请函

2.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3.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费报销清单

4.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校内工作餐事前审批单

5.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餐报销清单


附件1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活动邀请函

公务

活动

信息

活动名称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活动负责人


邀请校外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国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以上名单可另附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2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来访单位(派出单位)及来访人数


来访事由及活动安排


接待时间及地点


接待单位(组织单位)


备注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3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接待费报销清单


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本表的审批人和经办人对此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来访单位(派出单位)及来访人数


来访负责人及职务


接待项目

时间

地点

费用

校内陪同人员

就餐





住宿、用车


其他


接待工作人员

 (人数、姓名)


接待费总金额


备注


经办人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4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校内工作餐事前审批单


活动

信息

活动名称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组织单位


计划用餐人数


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5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餐报销清单


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本表的审批人和经办人对此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活动

信息

活动名称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组织单位


盒饭(份饭)   

经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价格/份:           

经办人及电话


用餐

人员

签名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填表说明:此表随报销材料交资产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校内外工作餐均用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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