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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2010-09-10 10:18:00 来源: 【】 浏览:
    为更好地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党章和上级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内容
    党的组织生活内容应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
    1、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的精神,组织党员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章程,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时事政治,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切实增强党性修养。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织要引导党员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而达到弄清思想、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共同提高的目的。
    5、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定期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通过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及相关事宜。
    二、组织生活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会前要将确定好的会议内容、目的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让参加会议的党员有时间认真考虑问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所要作出决定的问题开展认真的讨论,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决议一经形成,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允许散布违背决议精神的观点,也不允许消极对待,更不得进行非组织活动。党员对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在下次会议上继续提出,并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决议没有改变之前,仍需执行决议,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表决时弃权的党员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服从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按照党章规定,每届支部委员会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经常性的工作。要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出要求。支部委员会不能事无巨细,党政不分,把一般的行政事务拿到支委会上讨论决定。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防止个人专断,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决议。支委会有时还可以采取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扩大的范围要根据需要来确定。
    3、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党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党小组会要讲求实效。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使其做好准备。会上,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党小组长对本小组的领导干部要大胆管理,切实负起责任。党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传统有效方法。党课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课的内容,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而确定,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利用党课搞好对党员的系统教育和集中教育。
    除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外,还可以根据党组织的特点和党员的实际,采取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电影、电视、录像,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展览,听英模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既使党的组织生活生动活泼,具有更多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也能够尽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党员的需要,从而增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组织生活要求
    1、坚持组织原则。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监督。
    2、坚持党性原则。党的组织生活应以增强党性观念为第一原则,经常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
    3、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党的组织生活要在不断地提高党组织解决内部矛盾能力上下功夫,进而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般每次组织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不能过多,重点要突出,并在会前广泛地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抓住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在组织生活中进行解决。
    4、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生活形式,教育党员克服患得患失思想,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敢于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党组织要注意保护批评者,严肃处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人。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团结之目的。
    5、坚持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同时要随着形势不断发展,经常研究组织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形式,总结创造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的好经验,切实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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